本报讯 (记者孔令敏)2月20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在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的该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人,可从2月22日起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申请养老保障待遇,每人按月可领取200元的福利养老金。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其申请日期可一直持续到今年9月30日,只要是在规定的时限内申请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福利养老金从今年1月起补发。2007年12月31日之后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也均享有6个月的申请期,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也都将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给予补发,超过6个月申请期限提出申请的老年人则只能从申请当月起发放,不再给予补发。首次发放福利养老金的时间为今年5月20日,以后每月20日都是领取福利养老金的时间。领取福利养老金的存折由北京市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统一开立,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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