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孔令敏2月15日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简称“四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期限统一为2月18日至3月28日,今后“五险”的申报工作可以使用同一申报材料。
据悉,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从初期的社会保险基数核定发展到目前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经历了依据企业上年工资总额统计报表申报缴费,到以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之和进行缴费工资申报的转变。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符合社会保险基金以支定收的原则,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维护了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利益。
为减轻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工资的工作量,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今年的申报期限和申报流程进行了调整:参加“五险”的参保单位,医疗保险和“四险”可以使用同一申报材料;参保单位在申报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前,拟申报职工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须经职工本人确认;人才、职介中心只需录入个人存档人员申报新缴费档次。
据悉,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从初期的社会保险基数核定发展到目前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经历了依据企业上年工资总额统计报表申报缴费,到以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之和进行缴费工资申报的转变。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符合社会保险基金以支定收的原则,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维护了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利益。
为减轻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工资的工作量,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今年的申报期限和申报流程进行了调整:参加“五险”的参保单位,医疗保险和“四险”可以使用同一申报材料;参保单位在申报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前,拟申报职工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须经职工本人确认;人才、职介中心只需录入个人存档人员申报新缴费档次。
(文/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