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东海县白埠卫生院与一患者发生医疗纠纷,经该县卫生局医政科协调,该院给予患者5500元补偿。“由于我们参加了医责险,卫生院只出了1100元,其余的4400元由保险公司支付。”该院院长刘春雷说。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东海县全部22家镇卫生院和366家村卫生室中的364家都购买了医责险,参保率达99.5%。医责险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购买的一种保险。保险费用视医疗机构级别而定,中心卫生院交纳1.5万元,其他卫生院交纳1.2万元,村卫生室交纳500元。当投保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意外时,保险公司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保险条款》进行赔偿。其中,由相关部门协商与调解解决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费用的80%;由技术部门鉴定处理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费用的90%。
据统计,去年该县388家镇村医疗机构共发生医疗纠纷9起,赔偿费用共20.45万元,其中保险公司承担了16.75万元,乡村医疗机构承担了3.7万元。
(张正友 陈士健 韩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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