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丽佳
记者近日采访时发现,虽然目前医疗单位普遍存在合同制护士与在编护士同岗不同酬的问题,但南京市儿童医院却是个例外。该院的合同制护士在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均和在编护士没有区别。
这家医院共有护士517名,其中合同制护士213名,占41.2%。为了真正做好合同制护士的按岗定酬工作,该院专门发文规定:基本工资方面,合同制护士一律按照国家大中专毕业生的工资标准执行,且在基本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在福利待遇方面,也规定与在编护士一样,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休假待遇。享受保健津贴、交通费、夜班费,并由医院为合同制护士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五项)。本科以上学历的合同制护理人员,取得执业资格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且工作满一年后,可获得科室同类人员相同标准的劳务费。本科以下学历的合同制护理人员按比例逐年递增,从第4年起按科室同类人员的标准获得劳务费。合同制护士在政治上也与在编人员一样,参加院工会,享受工会会员待遇,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医院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医院还规定,合同制护士在进修、学习、培训、职称晋升和职务晋升等方面也与在编护士享受同样待遇。
以上措施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该院合同制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目前,该院最早一批合同制护士中的不少人已经成为临床各科室的护士长和护理骨干,有些还成了顶梁柱。在省、市历届护理人员岗位技能操作比赛中,合同制护士占该院获表彰护士的1/3以上。
南京市儿童医院对护士不分“内”“外”的做法,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同时也吸引了大批护士来工作艰苦、风险性大的该院应聘。过去护理人员流失较多的现象明显减少,护理队伍趋于稳定,护理质量进一步提高。
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合同制护士与在编护士同岗不同酬的问题,该院院长方如平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合同制护士同岗不同酬的问题需尽快解决,否则,不仅会损害合同制护士的合法权益,而且将严重影响其工作积极性。”
(文/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