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 黎近日从青海省卫生厅获悉,今年该省把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作为为农牧民健康办的实事之一,新农合筹集水平将由人均54.3元增加至104.3元。
据了解,此次提高新农合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和省内各级财政补助分别提高了20元,农牧民个人承担部分增加了10元。为给农牧民自筹资金收缴工作打好基础,该省今年将全面推行医药费用垫付直报和“一站式”服务,在西宁、海东地区所有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和其他地区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推行单病种质量控制和单病种付费,并在各州、县和有条件的乡镇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网上在线审核、报付、结算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