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孔令敏日前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开始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该制度规定,由北京市区(县)两级财政为参保人员建立基础养老金。凡具有北京市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男性、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的女性均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满15年后,除享受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可享受新增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280元,由财政支付,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度调整。缴费方式主要实行弹性缴费标准,最低缴费标准为本区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并实行按年缴纳方式。
据悉,由于过去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财政补贴有限,个人缴费标准较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目前,北京市符合参保年龄段的134万农村劳动力人口中,只有49万人参保,享受待遇的只有3.2万人,平均水平为每月100元左右。
该制度规定,由北京市区(县)两级财政为参保人员建立基础养老金。凡具有北京市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男性、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的女性均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满15年后,除享受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可享受新增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280元,由财政支付,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度调整。缴费方式主要实行弹性缴费标准,最低缴费标准为本区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并实行按年缴纳方式。
据悉,由于过去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财政补贴有限,个人缴费标准较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目前,北京市符合参保年龄段的134万农村劳动力人口中,只有49万人参保,享受待遇的只有3.2万人,平均水平为每月100元左右。
(文/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