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了《河南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为河南未来几年卫生事业绘就了一幅美丽蓝图。
关键词一:总体目标
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框架,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和效率,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健康状况,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素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总目标;普遍建立健全与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相适应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科学规范、运转健康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解决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和农民基本医疗看病就医问题;初步建立比较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初步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基本药物制度,保障我省群众基本用药,有效降低药品价格;基本建立比较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公益性质,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关键词二:主要健康指标与疾控指标
主要健康指标是: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或接近73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4.9‰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4‰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0/10万以内;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城市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90%以上。
主要疾病控制指标是: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5万人以内,性病年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到70%以上,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DOTS覆盖率达到100%,有效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20万人以上;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7%以内,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2%以下;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95%以上的县(市、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关键词三: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预防保健工作。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鼠疫、霍乱、乙肝、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艾滋病防治领导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帮扶救助体系,到2010年,90%以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能够为艾滋病患者提供规范的诊断、治疗和咨询等医疗服务;到2010年年底,除商丘、信阳等少数高传播地区外,其他县市实现控制和基本消灭疟疾目标;在18个省辖市建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等。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与控制能力。到2010年,在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实验室装备的基础上,重点建设1个国内一流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60个示范市、县(区)疾病控制中心。力争到2010年,以省辖市为单位市、县两级急救指挥和救治机构实现同步联网。
三是全面推进新农合医疗制度建设。到2010年,实现新农合制度和特困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机结合,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四是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到2010年底,力争达到全省县级医疗机构建设和改造一遍的目标,全面完成全省48064所村卫生室建设任务,以县为单位的初级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五是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到2010年,在18个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六是加强妇幼卫生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到201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农村消毒接生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60%以上。
七是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八是加强城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和科技攻关,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到2010年,绝大多数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的资格,原则上每万人口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
九是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重要作用。制订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全面实施名院、名科、名医、名药发展战略。
关键词四:保障政策和措施
一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国民健康保障政策。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医疗卫生财政保障政策和保障机制,加大政府卫生经费投入。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不断完善公共医疗卫生财政保障政策和保障机制,努力增加政府卫生投入,落实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各级财政经费保障责任,逐步提高财政卫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职能。
四是加强和改进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开创卫生事业发展新局面。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把发展卫生事业,增进人民健康作为关心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规划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