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灿灿 实习记者孙 梦)发生在海南省农垦总医院的“交叉换肾”事件经媒体报道,备受关注,网民对此展开热议。1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卫生部关注对此事的报道。该手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卫生部门将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据悉,何一文和何志刚是湖南省常德市两名尿毒症患者,但两个家庭中肾源提供者与患者配型都不成功。在等待肾源的过程中,在常德市肾病协会的联系下,两家人的血型全部送到广州某三甲医院检测,发现为何一文捐肾的其父何大兵的血型与何志刚的血型一致,而为何志刚捐肾的其表哥史道红又与何一文血型一致。于是,两个家庭达成“交叉换肾”的意见。当两个家庭来到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准备手术时,该院伦理委员会作出手术暂缓的决定,理由是不符合执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相关规定。两个家庭“转移阵地”到海南,在海南省农垦总医院进行了肾移植手术。目前,捐肾的两个亲属恢复情况良好,在重症监护室内的两名尿毒症患者已能说话进食。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说,2007年5月1日正式生效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章第10条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有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存在因帮扶等形式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最近,卫生部收到一些群众举报,有个别医疗机构在人体器官移植业务开展中有违规行为。对此,卫生部正在进行调查,一旦查实,将依据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卫生部要求,所有医疗机构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服务,特别是像人体器官移植这样的特殊业务。同时,卫生部希望媒体在报道类似消息时,注意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避免误导公众和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