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宋国梵 记者胡德荣)为推进医疗机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上海1月3日出台《上海市综合医院管理评估标准(2007版)》。据悉,这是国内率先实施的综合医院管理评估标准。
据介绍,上海市卫生局以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估指南(试行)》为基础,引进JCI(美国医院评审联合委员会国际部标准)、ISO9000等的管理理念、管理技巧,委托上海市医学会专家,经过两年多时间的调研、探索,并经过华山医院等4家单位试点后,出台了这一《评估标准》。
据了解,该《评估标准》包括380项指标,凸现四大特点:
——质量为本。《评估标准》将与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密切相关的指标,以模块为单位,列为核心标准,在整个《评估标准》的2000分值中,占分值达900分。
——依法安全诚信执业。《评估标准》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凡是未依法执业、安全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满意执业,发生完全责任的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评估周期内年平均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超过12分等严重问题,中止参加评估。
——重视运行安全和保护隐私。《评估标准》明确规定,医院要建立严格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传染、放射等重要部门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加强员工健康体检,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选择权,严格保护病员和员工的健康和隐私。
——评估方法更加科学、透明、严谨。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所辖医院的考评,主要委托专业机构、医学会等第三方组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