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发出关于医院耗材价格的通知,全国医院数据上报管理方案来了。医院耗材价格用量、医疗设备使用都要上报。2019年5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挂出通知,向全国医院印发《全国医院数据上报管理方案(试行)》(下称《试行方案》),加强和规范全国医院数据报送管理。
在对医院的服务与监管上,此前已有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信息服务与监管系统(1.0版)。2018年初,原国家卫计委专门组织召开过“医院信息服务与监管系统”培训会,要求的是加强信息的互联互通,44家委属管医院的数据采集将统一纳入到“系统”中,逐步建立起数据集中采集、信息共享的“一数一源”长效机制,减轻医院报数负担、减轻业务部门采数负担、避免数出多源、多头采集等问题。
统计数据时,进货数据和销售数据应分别统计上报,进货数据记录中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应为零,销售数据记录中,进货价格和进货数量应为零;消耗数据和销售数据可以一起统计。
消耗数量、零售单价、成本单价:指各科室上报期间内耗用的医用材料对应计量单位(耗材单位)的消耗数量、零售单价、成本单价。
进货数量、进货价格:指医用耗材的对应计量单位的进货数量和进货单价。销售数量、销售价格:指医用耗材的对应计量单位的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
此次试行方案的发布,是在医院信息服务与监管系统(1.0版)的基础上制定的,信息互联互通将更高效,系统的数据也将更丰富。同时,对耗材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最终将汇集成全国医院耗材使用大数据,利于卫生部门掌握医院耗材的使用信息,同时,这些数据或将在耗材招标采购中发挥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