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要搞“一票制”,已经有了时间表!
山东出“两票制”方案
近日,山东卫计委、发改委、食药监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在药圈流传(详见附件)。
《方案》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山东要搞“一票制”,并且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尽管全国各地的“两票制”方案中,对“一票制”都有提及,但也仅限于鼓励。山东的方案走的更远,试探一步到位。
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9月30日前,确定实施“一票制”的医院和药品
《方案》表示,在试点城市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选择部分用量较大、市场供应渠道简单的药品实行“一票制”,鼓励以市、县为单位采取联合采购、集中支付等形式,探索推行药品采购“一票制”。
在2017年9月30日前,省卫计委公布“一票制”试点医院清单,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一票制”试点企业和药品清单。
具备条件的企业,自愿对其中标或挂网药品能够满足“一票制”是配送区域做出承诺,由试点医院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优先选择建立配送关系,签订“一票制”承诺书和购销合同。
济南、青岛等地三甲医院,或实施“一票制”
《方案》明确:2017年11月1日前,济南、青岛、东营、潍坊、威海、滨州、6个医改试点城市率先启动“两票制”。2018年1月1日起,其他各市都要执行两票制。文件有效期是2019年12月31日。
对于“一票制”试点医院会在什么地区选定,《方案》没有说明,但是不难预测,以上6个试点城市的可能性非常大。
鼓励医院两月内结款
山东方案中没有明确结算周期,倒是推出一个“两票制”免检的政策。
方案实施一年内,对无违反“两票制”规定、严格执行网上药品采购政策、配送率达到95%以上、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流通企业和货款支付周期小于2个月的医疗机构,实行“两票制”免检。同时表示,要对拖欠货款的医疗机构通报批评,向社会公开,直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无论是两票还是一票,核心点之一就是医院回款周期,这一环节如果有明显改善,生产、流通和终端使用的循环才会有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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