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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入职体检查出艾滋被拒 起诉疾控中心侵犯隐私

发布时间: 2020-05-30 19:29: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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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因在新公司的入职体检中查出HIV-1抗体阳性,谢鹏(化

在与入职公司的较量中获胜后,HIV病毒感染者谢鹏又将为他体检的医院和疾控中心告上法庭。

继续维权,起诉体检医院、疾控中心索赔

据澎湃新闻报道,一年前,因在新公司的入职体检中查出HIV-1抗体阳性,谢鹏(化名)被以“体检不合格”为由解除了双方劳动关系。

2018年4月28日,在法院的调解下,原告谢鹏和作为被告的企业达成协议:被告支付原告此前的双倍工资63000元,双方签订两年劳动合同。

据报道,谢鹏以隐私侵权为由,将内江第六人民医院、内江市市中区疾控中心、内江市疾控中心诉至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起诉的事实与理由是,谢鹏于2017年5月8日应聘某公司要求前往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参加入职体检。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在未告知谢鹏且未取得要求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谢鹏的血样样本提供给内江市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由其委托给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从原告处采集的血样进行了艾滋病携带检测。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23条规定,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原告认为其是否为艾滋病感染者,系原告的隐私,原告有自主决定是否公开和检测的权利。三被告未遵循法律规定,违反了自愿检测原则,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取样、检测并获取相关原告隐私信息,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

谢鹏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向其书面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承担原告为维护隐私权的合理支出。

据报道,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将于11月9日开庭。

25日,内江市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对他们来说只是收送血液样本,逐级反馈的过程,符合规定。

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一工作人员称,并不清楚此事,院办负责这方面事情。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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