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串通投标案再现:一家企业的同一名员工3次代表不同企业投标,还都中标了!
2017年7月27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连发了两个行政处罚决定书,2家涉嫌在医疗设备采购中串通投标的企业被罚款,并踢出政府采购1年。
相关处罚决定书显示:
2016年5月,宁波市万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称“万华公司”)在获知北仑人民医院C臂机等医疗设备项目招标信息后,授意上海英兆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英兆公司”)共同参加子包品目二APC 氩等离子凝固设备和品目四电凝电切设备的招投标。
具体由万华公司在职员工张某某代表英兆公司参加投标,最后万华公司在这两个子包中全部中标,中标金额为376000元。
相关违法事实由调查询问笔录、企业职工社保缴纳材料和相关采购活动资料等证据证实。
2家公司的行为被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决定对2家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1、处以采购金额376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1880元。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
万华公司还曾代表另外2家企业投标
在上面那起串通投标案中,万华公司系主要谋划方和实施者,英兆公司系实施者。
而同样是在浙江省宁波市,同样是由自家员工代表别家企业参与投标,万华公司在今年内还曾被开出另外的罚单。这可以称得上是一家“惯犯”企业了。
2017年2月4日,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万华公司因在两起医疗设备采购中串通投标被罚。
相关处罚决定书显示:
2015年5月,万华公司在获知镇海龙赛医院心电图等医疗设备项目招标信息后,授意宁波市健达医用器材有限公司(下称“健达公司”)共同参加子包二“支气管镜”项目的投标,具体由万华公司员工张某某(与上一起违法事实中的员工为同一人)代表健达公司参加投标,最后万华公司中标。
2015年9月,万华公司在获知镇海龙赛医院腹腔镜等医疗设备项目招标信息后,授意宁波江东明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称“明生公司”)共同参加子包一“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OCT)”项目的投标,具体由万华公司员工张某某(与上两起违法事实中的员工为同一人)代表明生公司参加投标,最后万华公司中标。
相关违法事实由调查询问笔录、劳动合同和相关采购活动资料等证据证实。
作为两起串通投标行为的主要谋划方和实施者,镇海区财政局对万华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1140000元千分之七的罚款,计798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
而作为两起串通投标行为的参与方,健达公司和明生公司也被罚了。
健达公司被处以采购金额396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1980元;明生公司被处以采购金额744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3720元。且2家企业均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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