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这位柳州21岁的男子刘某因为嫖娼被警方抓获并拘留,然而,接下来的真相更是辣眼睛呀!
目前,刘某和失足女因卖淫嫖娼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天。嫖娼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卖淫嫖娼容易传染性病,艾滋等各种疾病。
相关处罚:
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
喝高了就能随便乱来吗?既然怕家里人受不了这种刺激,何必还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这种事呢!最后必须要付出代价的!
近日,山东莒南县警方根据举报抓获一伙嫖娼男子和卖淫女,令民警震惊的是,嫖娼的竟然是3名20多岁的小伙,而卖淫女则是50岁的大妈,这一幕简直令人哭笑不得。
近日,临沂三小伙与两名中年卖淫女谈妥价格后,相约到莒南县县城一家酒店开房。莒南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当场将正在进行交易的五人抓获。
莒南县涝坡镇的魏某、张甲和张乙均为26岁的小伙子,11月21日晚,三人在一起聚餐,期间喝了不少酒的他们闲来无事便相约一起去嫖娼,当日凌晨,他们与卖淫人员葛某(女,43岁)、姜某(女,50岁,二人皆为黑龙江人)谈妥了皮肉生意,之后相约来到莒南县县城某酒店开房。
这三名小伙真是奇葩至极啊,嫖娼嫖到大妈那里去了,真是够了!这两名大妈也是不怕丢人,连年轻小伙也要祸害,看来真是老牛吃嫩草了,还给大妈给赚到了。不过毕竟是违法了,所以还是乖乖接受处罚吧!
现在青春期性犯罪的例子越来越多,很多青少年性知识缺乏,但是却对性充满了强大的好奇心,所以出现了性犯罪的现象。其实由于青春期身体会快速的发育,出现性欲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应给于青少年正确的教育和认识。那么青少年应该如何正确对待性欲呢?下面就有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青春期的困惑来自异性
性健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关系。孩子很多困惑都是来自异性之间的交往。在成长过程当中,他们很多都表现在情绪方面、表现在跟父母关系方面、表现在学习方面、厌学方面,追根到底都跟青春期成长有关系。尤其青春期成长最根本的一个变化就是异性之间的交往,所以我觉得异性性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也有一个共同的地方。
青春期会出现性欲
随着青春期的性发育,青少年逐渐出现对异性的爱慕和亲近的愿望,进而还会出零性冲动,这些都是性欲的表现。出现性欲,有的人较早,有的人较晚;有的人较强,有的人则较弱。对此青少年没必要特别地加以注意。
性欲是正常的变化
性欲反映了自然的生理变化,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所以不要因此产生罪感。但是人类的性文明对性的欲望和行为有许多必要的社会限制,把与性有关的心理活动和行为都看作隐私,是不公开的,这就使人类普遍地存在着一种与性有关的羞耻感。青少年虽有性的欲望,但会不分场合地随便谈论有关性的事,并且对自己性欲作必要的抑制,这种表现都是正常的,表明青少年对自己的欲望是采取理智的和负责任的态度的。
性欲是可以抑制的
有人将性欲与食欲相比,把性欲得不到满足的状态称之为性饥饿,就像食欲旺盛的人因为得不到食物而饥饿一样。这种比喻并不恰当,因为性欲再强烈也是可以抑制的,并且不会产生什么严重的不良后果,相反还表现出一个人的心理成熟和坚强的自制力。但是得不到食物就会饿死人,所以这两种况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青春期性欲很旺盛
有些人认为青春期发育提前,性成熟早了,可是青少年为了得到现代独立谋生的本领,学习的年限却越来越长。古代“十年寒窗”就可以考科、中状元。而今念十年书才初中毕业,要念高中,上大学,攻学位,还要十来年,甚至更多时间。在具有独立谋生能力和结婚以前就得忍受性饥饿。性饥饿的时间长了,就使青年人的性问题变得复杂化。是允许婚前性行为,这个问题不就可以解决了吗?社会上有些持有“性自由”观点的人,就是这样向人们进行宣传的。一部分青少年还误认为这是对他们最大的理解,并且在这种“性自由”的思想支配下发生性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当老师告诉同学不该有如此行为,男女青少年都应保持童贞时,受“性自由”思想影响的人就会认为这是性禁锢,是观念保守。青少年是比较容易受“性自由”思想影响的原因在哪里呢?就在于青少年正处于性欲旺盛而又不可能得到满足的性饥饿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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