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记者从海宁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日前审理了此案。由于周大伯在报名参团前隐瞒病情、在旅行过程中未能正确认识和注意自身健康状况,而旅行社方面亦尽到相应的义务,法院对周大伯家属主张被告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未及时救助等不予采信,并判旅行社免责。
今年4月19日,周大伯跟团参加海宁市一家旅行社组织的三清山旅游。可没想到,这次出游却断送了自己的性命。大伯的家属伤心之下把旅行社告到了海宁法院。周大伯的家属李女士起诉称,当天周大伯在乘坐大巴的过程中多次感到身体不适,但未引起导游的重视,导游也没提供急救措施。历经八个小时到达目的地后,周大伯突然昏厥,导游也只是着急大哭并没有采取急救措施,等救护车赶到把他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李女士认为,被告旅行社作为专业的旅游服务提供者,却在组织旅游活动中没有提供专业导游和必要应急物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要求被告旅行社赔偿损失96万余元。
而被告方却觉得很委屈,“在整个旅行过程中我们不存在任何过错。其次,事后调查发现,周大伯是患有病情的,这一点他在报名时隐瞒了,没有告知我们。”
证人王大妈在庭审时表示,车辆八点钟从长安镇出发,高速上行驶了半个多小时后,周大伯说自己觉得闷,便从后座换到前座。我问他要紧么?他说不要紧,胃有点不舒服。到了吃午饭的地方,周大伯在给大家分香烟的时候突然倒地了。随后地陪导游打了120,可救护车来了,周大伯人还是走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大伯在参团报名时没有把真实的身体情况告知旅行社,且在旅行过程中未能正确认识和注意自身健康状况,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其次,在行程中,被告在发现周大伯身体不适后停车休息,已经履行了适当的照顾义务,地陪导游在事发后拨打120急救电话,采取了及时的救护措施。最终法院认为被告要求赔偿的依据不足,并作出如上判决。
旅游放松心情当然是很好的,但是需要提醒的是,若是在患病的情况下旅游,很可能导致疾病加重,或发生周大伯这样的悲剧,所以建议一切还是以健康为主。
标签阅读: 六旬老人隐瞒病情跟团旅游 不幸中途发病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