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讯,离婚一年后,男子薛某翻看前妻孙女士手机。在看到前妻与其他男子的微信聊天记录后,薛某一怒之下将前妻的脖子踹骨折。昨天下午,薛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通州法院受审。庭上,薛某称,他对于自己的行为很后悔,但仍想与前妻复婚。而薛某的前妻则表示,因薛某有外遇双方才离婚,“我没有复婚的打算”。
昨天下午,33岁的薛某被带进法庭。据检方指控,2016年8月25日23时许,被告人薛某在通州区台湖镇某村房屋内,因言语不合与孙女士发生争执,后薛某用脚踢踹孙女士的颈部,致其颈部骨折。
回忆起案发经过,薛某供述称,他因有外遇,与妻子于去年8月份离婚。案发当天,他到前妻住处看孩子,翻看了前妻的手机,在微信里看到前妻与其他男子聊天的记录,“我当时就急了,而前妻过来抢夺手机,在撕扯中我用脚踹了她后脖子一下”。
孙女士的母亲在证言中提起薛某曾拿着菜刀追女儿。孙女士的母亲称,案发当天下午,女儿的前夫来家里,到晚上11点多的时候,听到女儿屋里有吵架声,“我出门就看到薛某拿着菜刀准备进女儿屋里,我拦住他,女儿赶紧从屋里跑了出去,薛某也追了出去。”
“为何拿菜刀?”法官问道。薛某称,他当时气急了,拿菜刀是为了吓唬吓唬前妻,我追到外面时警察就来了,“我们还有两个孩子,所以我想复婚”。但庭后,孙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她没有复婚的打算。
据了解,事发后薛某赔偿前妻3000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此案将择期宣判。
骨折病人饮食调理的三个阶段
早期(1-2周):受伤部位瘀血肿胀,经络不通,气血阻滞,此期治疗以活血化瘀,行气消散为主。中医认为,“瘀不去则骨不能生”、“瘀去新骨生”。可见,消肿散瘀为骨折愈合之首要。饮食配合原则上以清淡为主,如蔬菜、蛋类、豆制品、水果、鱼汤、瘦肉等,忌食酸辣、燥热、油腻,尤不可过早施以肥腻滋补之品,如骨头汤、肥鸡、炖水鱼等,否则瘀血积滞,难以消散,必致拖延病程,使骨痂生长迟缓,影响日后关节功能的恢复。在此阶段,食疗可用三七10克,当归10克,肉鸽1只,共炖熟烂,汤肉并进,每日1次,连续7-10天。
中期(2-4周):瘀肿大部分吸收,此期治疗以和营止痛、祛瘀生新、接骨续筋为主。饮食上由清淡转为适当的高营养补充,以满足骨痂生长的需要,可在初期的食谱上加以骨头汤、田七煲鸡、动物肝脏之类,以补给更多的维生素A、D,钙及蛋白质。食疗可用当归10克,骨碎补15克,续断10克,新鲜猪排或牛排骨250克,炖煮1小时以上,汤肉共进,连用2周。
后期(5周以上):受伤5周以后,骨折部瘀肿基本吸收,已经开始有骨痂生长,此为骨折后期。治疗宜补,通过补益肝肾、气血,以促进更牢固的骨痂生成,以及舒筋活络,使骨折部的邻近关节能自由灵活运动,恢复往日的功能。饮食上可以解除禁忌,食谱可再配以老母鸡汤、猪骨汤、羊骨汤、鹿筋汤、炖水鱼等,能饮酒者可选用杜仲骨碎补酒、鸡血藤酒、虎骨木瓜酒等。食疗可用枸杞子10克,骨碎补15克,续断10克,苡米50克。将骨碎补与续断先煎去渣,再入余2味煮粥进食。每日1次,7天为1疗程。每1疗程间隔3-5天,可用3-4个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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