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医疗资讯 » 权威发布 » 正文

食药监总局解读肉制品肉毒杆菌污染

发布时间: 2020-04-15 12:24:21      来源: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什么是自体免疫性肝炎
手机查看

近期,加拿大和美国召回可能被肉毒杆菌污染的肉酱、鱼罐头等产品,再次引起大家对肉毒杆菌的关注。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肉制品肉毒杆菌污染进行解读。  据了解,肉毒杆菌是一种厌氧菌,即

  近期,加拿大和美国召回可能被肉毒杆菌污染的肉酱、鱼罐头等产品,再次引起大家对肉毒杆菌的关注。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肉制品肉毒杆菌污染进行解读。

  据了解,肉毒杆菌是一种厌氧菌,即在缺氧环境下才能繁殖、生成芽胞、产生毒素,芽胞具有一定耐热性,肉毒毒素具有耐酸性,因此,低酸性罐头食品(含铁罐、玻璃罐)及家庭自制的密封腌渍食物是易被肉毒杆菌污染的食品。

  鉴于肉毒毒素的可能危害性,其已在全球范围内得到高度重视。我国对于密封罐头等可能存在肉毒杆菌污染风险的食品,其微生物要求均为“应符合商业无菌”,并制定了相应肉毒杆菌及肉毒毒素检验方法标准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

  根据资料显示,美国、加拿大报道的四起食品召回事件并不是由于肉毒杆菌导致食源性疾病暴发后的行动,而是在调查监测中发现问题和潜在风险(可能存在肉毒杆菌污染)后,生产企业的自愿召回行为,属于对社会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对消费者的健康保护。

  专家建议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认真遵守我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召回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召回责任。食品生产者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管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企业经营者应配合食品生产者的召回工作,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在其经营范围内主动召回。对应当主动召回,而未主动召回的,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召回。

  消费者应主动关注企业和监管部门发布的召回信息,不要食用列入召回名单的食品,避免可能的食品安全风险。此外,自制发酵食品尤其要注意防控风险,选择食材原料、水、容器等要注意卫生,最好少量制作,短期食用。

 
(文/小编)
分享到:

润宝医疗网 Copyright © 2006-2020 AiBaoY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231 second(s), 66 queries, Memory 1.3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