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正在讨论,‘社会保险法配套规章’中涉及医保基金管理和个人医保缴纳比例的问题。”参与制订该内容的人士日前向透露,“讨论的问题重点是个人医保缴纳比例如何提高,以及医疗基金的覆盖面将继续扩大的问题。”目前我国职工个人医保缴存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此次管理层研讨的即这一部分。
了解到,鉴于医保的地域性,“社会保险法配套规章”中并不涉及调整缴费比例的具体措施,而是为地方政府的调整行为提供规范。业内专家普遍认为,目前医疗保险覆盖人群的个人缴费比例偏低,在国家不断提高医保报销比例背景下,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将是解决医保覆范围、大病医保等棘手问题的良方,同时,也有助于减轻政府和企业的负担。
《社会保险法》已于2010年10月28日发布,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之后,作为《社会保险法》制订和推广单位的人保部与全总一直潜心制订该法的配套规章。“我们参与制订的配套规章就是要解决执行力的问题。”全总内部人士透露,“目前主要制定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工伤条例。”据透露,讨论中意见呈现最多的问题是,个人医保缴纳的部分是否要提高,“目前还没有定论。”上述人士向透露。而就医保中个人缴存比例提高一事,参与政策制订的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未给予表态。
从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内部人士处了解到,此轮医改的目标是,将报销比例提高到50%,为参保者提供更好的保障,这就需要国家的投入进一步增加,个人的缴费水平也会有相应的提高。目前,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徼纳,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的2%。
医改“十二五”规划指出,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这与2011年每人每年200元的补助标准相比提高了80%。事实上,国内个别地区已经开始着手提高个人医保缴纳费用。重庆人社局已经公开宣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013年将有所提高,其中一档和二档分别上调10元和30元,上调后一档每人每年60元,二档每人每年150元。”
数据显示,2011年重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医保缴纳最低档为30元,政府补助200元,个人缴费占总额的13%左右。2012年,重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最低档为50元,政府补助240元,个人缴费占总额约20%。截止目前,重庆人社局没有公布2013年国家补助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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