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今天正式发布,涉及全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其中,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药品加成,并设立医事服务费,435项医疗服务价格也要进行规范调整。《方案》将于4月8日全面实施。
根据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多次组织核实和确认,参与此次改革的医疗机构达3600多所,范围涵盖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此外,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此次医改的两点有3大亮点:
一、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比如,医事服务费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据了解,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
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并重新规范。重点提高了床位、护理、中医、手术等项目价格,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
三、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在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向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信息,动态联动同厂家、同品规药品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中标价格,并在阳光采购平台予以公示。对于低价短缺药品则不再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通过市场的价格作用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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