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医保结算系统启动“部省对接” 可惠及哪些人?
据人社部数据,2015年全国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的达到了1157万人。在2016年12月底召开的全国人社工作会议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介绍,2016年,我国已有30个省份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持卡结算。
对于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人社部近日连续发文并召开工作会,全面启动这项工作。
记者梳理,在部分地区,省与省对接已实现跨省异地结算。
走在最前列的海南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扩至28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1个统筹区,覆盖范围领跑全国。新疆与陕西、海南、四川、重庆、吉林、浙江、广东、云南实现异地结算。
记者从人社部获悉,目前该部已启动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与人社部系统的对接。系统“部省对接”将以地市为单位入网,“成熟一个、接入一个”。这也标志着该部公开明确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实质性启动。
同时,人社部透露,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今年,人社部还将修改基本医保用药管理办法,并逐步建立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可惠及哪些人?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即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即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
就是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报销分几步?
1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
2
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区分参保人员个人与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
3
参保地经办机构将结算结果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
各地开展跨省异地医保结算进展
北京:2017年实现京津冀医保异地结算
山东: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安徽:合肥与长沙、武汉、南昌实现医保结算互通
上海:已与嘉兴、杭州、湖州等市建立异地就医委托报销协作
广东:实现与新疆、云南等省份的异地结算
海南:实现与全国28个省份的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内蒙古:与宁夏可跨省异地结算
宁夏:与新疆、内蒙古等地实现跨省就医
新疆:与陕西、海南、四川、重庆、吉林、浙江、广东、云南实现异地结算
四川:与重庆、新疆、云南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云南:与广州、重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贵州:实现省内无异地,与重庆、云南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重庆:与海南、云南、贵州等9省份签订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协议
标签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