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潇雨)近日,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制定了《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从优化基础研究总体布局、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深化项目管理改革、营造有利于基础研究发展的创新环境、完善支持机制5个方面提出了10项重点举措。 《举措》要求,强化对承担基础研究国家重大任务的人才和团队的激励,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实行年薪制和学术休假制度,对科研骨干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加快推进经费使用“包干制”的落实落地。支持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基础研究。推行评审专家责任机制,强化“小同行”评审,应用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评审须增加应用和产业专家,推进评审活动国际化。建立非共识和颠覆性项目建议“网上直通车”,全时段征集重大需求方向建议。对于具备“颠覆性、非共识、高风险”等特征的原创项目,应单独设置渠道,创新遴选方式,探索建立有别于现行项目的遴选机制。对原创性项目开通绿色评审通道。
同时,在调整参与人员、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经费开支科目方面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自主权。建立定期评估与弹性评估相结合的评估制度,3年以下的项目不再进行中期评估。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对实施好的项目加强滚动支持,对差的项目要及时调整。将科学普及作为基础研究项目考核的必要条件。要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基础研究评价要实行分类评价、长周期评价,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对自由探索和颠覆性创新活动建立免责机制,宽容失败。此外,要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要加大对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完善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基础研究,支持社会各界设立基础研究捐赠基金。
同时,在调整参与人员、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经费开支科目方面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自主权。建立定期评估与弹性评估相结合的评估制度,3年以下的项目不再进行中期评估。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对实施好的项目加强滚动支持,对差的项目要及时调整。将科学普及作为基础研究项目考核的必要条件。要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基础研究评价要实行分类评价、长周期评价,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对自由探索和颠覆性创新活动建立免责机制,宽容失败。此外,要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要加大对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完善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基础研究,支持社会各界设立基础研究捐赠基金。
(文/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