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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立医疗机构全部阳光采购

发布时间: 2020-07-12 07:53: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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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江苏省自5月1日起施行《关于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江苏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在省平台阳光采购,公开交易、应

  记者程守勤近日从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江苏省自5月1日起施行《关于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江苏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在省平台阳光采购,公开交易、应采尽采,彻底消除药品采购过程中的不透明现象。

  据统计,2019年,江苏省共有2600家医疗机构通过省平台阳光采购,采购金额超过1000亿元,其中药品采购金额约占70%。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周英介绍,该《意见》多措并举降低虚高价格。开展挂网价格联动降低药品价格,生产企业须在挂网产品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后20个工作日内调平挂网价,同时省平台每年定期联动调平全国最低挂网价;开展议价采购降低药品价格,加强对医疗机构议价行为的提醒、督促和监管,同时以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医疗机构议价,每年根据挂网价格,综合省内医院议价结果,合理制定下一年度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自主议价采购和企业主动降价,持续降低药价;开展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药品价格。

  据悉,省平台与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系统或HIS系统直接对接,强化对药品招、采、配、用、管的全覆盖。在省平台完成议价后,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药品供应企业索取返点、返利、回扣等,一经查实将报相关监督部门。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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