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岚)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明确将从放宽行业准入、扩大融资渠道等方面入手,多举措激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 《意见》明确,制定整合改造闲置资源发展教育培训、养老服务、文化创意、体育健身等工作办法,鼓励采取公建民营等方式,将产权归政府所有的公共服务设施依法委托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等措施。鼓励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企业发行专项债券。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包括私人诊所在内的各类医疗机构用地,均可按照医疗卫生用地办理供地手续等。 《意见》要求,建立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及不良从业人员黑名单共享制度和退出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消防不良行为、信用状况、服务质量检查结果、顾客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实施常态化披露等措施。
(文/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