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医疗资讯 » 医疗新闻 » 正文

河北完成中医药地方法规修订

发布时间: 2020-07-14 06:08:52      来源: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什么是自体免疫性肝炎
手机查看

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河北省中医药条例》。新《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因此成为全国首个完成修订中医药地方法规的省份。

(记者周志山 肖建军)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河北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新《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因此成为全国首个完成修订中医药地方法规的省份。   原《条例》自2000年施行。新《条例》根据《中医药法》在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加强中医队伍建设、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中药材保护与质量管理、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强化中医药广告管理等方面要求,结合该省近年来中医药发展实践中一些成熟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对原《条例》进行大幅修改。新《条例》规定: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可以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医疗机构临床科室执业,按照所注册专业开展医疗活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经省食药监局批准,可在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支持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的中高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从事中医药工作,在职称晋升、进修培养等方面给予优先。提出将制定河北道地中药材目录,建立河北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地等。
 
(文/小编)

标签阅读: 河北 中医药 法规

分享到:

润宝医疗网 Copyright © 2006-2020 AiBaoY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231 second(s), 66 queries, Memory 1.3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