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谭嘉)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日前就做好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备案等工作,制订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将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纳入卫生计生综合执法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列入年度常规工作持续开展。 通知提出,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的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全面梳理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运行和管理现状,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职责,进一步严格审批标准,优化审批流程。开展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工作,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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