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试诚 通讯员王栋明)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日前联合开展公立
医疗机构药品
采购“两票制”有关问题界定工作。界定范围涉及4类企业,即参加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含挂网)的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境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
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据悉,界定工作相关材料由吉林省统一接收,4地联合开展界定工作。经联合审核,4地同时公布本次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有关问题界定结果,其中境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界定893条,通过876条,不通过17条;其他3类企业界定673家,通过648条,不通过25条。该结果发布后,三省一区统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