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陆继才)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制定出台《云南省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明确补偿标准,同时规定对偶合死亡的病例,将一次性补偿3万元~5万元。 《方案》指出,对于除一般反应和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以外的其他异常反应,保险承担相关医疗、交通、误工等费用,每例病例补偿上限为3万元。对于不排除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病例,根据损伤影响程度及接种单位、接种方各自承担责任大小,一次性予以补偿,其中死亡病例给予7万元~10万元补偿;造成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按照伤残补偿的标准,承担相关补偿金额的一半;除一般反应和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以外的不排除异常反应病例,承担相关医疗、交通、陪护费用,每例病例补偿上限为2万元。 经公开招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承保云南省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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