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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动医养服务走进家庭

发布时间: 2020-07-18 14:03: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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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意见》明确,到2020年,

(记者程守勤 特约记者李昆)近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意见》明确,到2020年,江苏省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政策体系实现有效衔接、有序共享。养老机构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居家养老、入住养老机构合规费用均可按规定纳入医保。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何小鹏介绍,《意见》将推动医疗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放在首要位置,加大居家和社区老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抓手,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嵌入“健康卫生小屋”,提高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的可及性。   《意见》要求,养老机构要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等绿色通道。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逐步开设老年病科。每个设区市至少建立1家安宁疗护中心或有安宁疗护功能的医疗机构,每个县(市、区)建立1家以上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发挥江苏中医药的特色优势,融入医养结合服务全过程。   江苏还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入住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结算。针对居家老年人,将符合规定的家庭病床、医疗巡诊等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将护理院(站)、康复医院、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等医养结合机构,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保障。   江苏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发展医养结合的有效形式,每个设区市至少确定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文/小编)

标签阅读: 江苏 医养服务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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