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范川)近日,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出台的《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明确,妇幼保健机构将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开展自我评价,持续改进医疗保健服务,并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其规划级别的职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妇幼保健机构等次。 据介绍,评审包括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全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结果将分为甲等、乙等、不合格。其中,甲等、乙等又具体包括: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一级甲等、一级乙等6个等级。甲等、乙等妇幼保健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部门颁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的等级标识。 该省明确,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二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的等级评审工作,并对市(州)卫生计生委评定的一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抽查。 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一级妇幼保健机构的等级评审工作,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妇幼保健机构,将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3个月~6个月的整改期。再次评审不合格的妇幼保健机构,将适当调低或撤销妇幼保健机构级别。被调低或撤销级别的妇幼保健机构1年内不得申请妇幼保健机构相应等次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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