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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强贫困人群大病保障

发布时间: 2020-07-20 03:07: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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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出台《广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其中,贫困户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

  本报讯 (特约记者唐湘利 通讯员庞革平)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出台《广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其中,贫困户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计划》提出,广西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补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个人缴费标准60%以上给予补助;参保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及经转诊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广西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返贫者约占23.3%。因病致贫返贫家庭中,均有一名以上家庭成员患有各类大病或慢性疾病。为此,《计划》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返贫人口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范围,给予兜底保障;通过各项综合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10%的部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予以适当补助。

  《计划》还明确,到2018年,广西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综合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到2020年,广西贫困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和公共卫生机构设施达标率100%,县域内就诊率提高至90%左右。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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