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董宇翔 衣晓峰近日从黑龙江省药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黑龙江省将全面强化药政工作的综合监管,重点做好医疗机构网上采购工作的监管、违规网下二次议价的监管、药品保障供应情况的监管和医疗机构药款结算情况的监管。
会议明确,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的免费用药及中药饮片外,其他必须通过省级药品采购平台采购,对发现的网下采购行为将进行全省通报,纳入不良记录,医院不得另行组织议价。各地要把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作为一项常规工作。该省卫生计生委已在新平台开发了药品配送预警功能,对于多次预警的将及时约谈,问题严重的,纳入药品集中采购不良记录。
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款结算督导,对违反合同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回款或变相延长货款支付周期的医疗卫生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药品按期回款情况作为公立医院年度考核和院长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
会议同时还布置了全面推进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规范运行、全面完成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全面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全面实行药品购销“两票制”等其他重点任务。自今年9月1日起,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采购将全部实行“两票制”,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