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黎军日前从重庆市卫生计生委获悉,从6月1日起,重庆市在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
据介绍,为切实保障“两票制”的顺利实施,该市药交所强化了药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建设了药械交易信息全程追溯体系暨医药智能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该市要求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及其药品配送企业于2017年12月底前与该系统分批实现互联互通,实现通过批次号查询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经营企业与经营企业、经营企业与医疗机构之间的药品流向信息。同时,鼓励和推进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之间通过药交所平台进行药品交易和货款结算。
该市明确,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采购全部实行“两票制”。为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一票。要以药品生产企业为抓手,充分调动药品流通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观能动性,加强监管力度,对严重违规企业给予取消交易资格的处罚。在“两票制”下,药品在到达消费者之前,最多只能开两次发票。其中,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购销发票,流通企业到公立医疗机构开一次购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