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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兜底贫困人口医疗费用

发布时间: 2020-07-20 22:05: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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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在会上指出,各地区要加大医保政策对贫困人口的倾斜力度,特别要在贫困人口大病兜底基

  本报讯 (记者刘志勇 李试诚)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扶贫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近日在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在会上指出,各地区要加大医保政策对贫困人口的倾斜力度,特别要在贫困人口大病兜底基金机制建立上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以旗县或盟市为单位建立大病保障基金,同时设置贫困人口年度自负医疗费用总额,为贫困人口就医治疗费用进行兜底保障。

  刘新乐指出,贫困地区各级政府要落实办医责任,大力改善本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有计划、分步骤落实“十三五”规划中建设贫困地区76家旗县级医院、27家妇幼保健机构、2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任务;今年要实现贫困旗县至少有1家医院达到二级乙等水平,30万以上人口贫困县至少有1家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欧阳晓晖介绍,2016年,该自治区动员1.8万名基层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对全区755个苏木乡镇进行了逐户、逐人、逐病精准识别,共确认贫困患者18.3万人,其中有12.4万人患有45种主要致贫疾病。通过开展分类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财政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住院报销“两升两降”“三重保障”有序衔接等多项政策措施,目前该区贫困人口门诊和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例稳定在50%和75%以上,重大疾病费用报销达80%以上,部分盟市旗县通过商业补充保险和大病保障基金补助,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上。截至2016年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因病致贫返贫户数由16.6万户减少到12.03万户,贫困患者由18.3万人减少到12.7万人。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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