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姚常房 特约记者姚秀军)近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合理用药问题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在规范行为、加强合理用药问题上承担主体责任,既要防止过度用药、大处方、滥用药物等现象,又要避免发生医疗不足的问题,不能出现为增收医事服务费分解治疗过程从而让患者多次就诊的行为。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处方点评的频率和数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用量原则和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关于开药量的规定,要求接诊医师为患者合理开具药品。对于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不得随意改变用药习惯,缩短开药周期,增加患者就诊次数。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表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1个月以来,医疗过程中的合理用药问题是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一直在动态关注。4月初,北京就跨科开药出台专门规定,专科医师可以开具非本专业疾病诊疗处方。下一步,还将持续关注百姓合理用药问题,尤其是对过度医疗和医疗不足等问题加大监管力度。
据悉,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市中医管理局、市医管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加强督导检查,根据群众信访、反映的线索一一核实,属于合理用药范畴的要与患者做好沟通与解释,一旦查实过度医疗或医疗不足问题,要对医疗机构点名批评,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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