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清湧)近日,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福建省神经外科等6个专业手术分级目录(试行)》的通知,对神经外科、胸外科、骨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颌面外科等6个专业共1781种手术进行分级管理,其中四级手术432种、三级手术703种、二级手术496种、一级手术150种,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级别手术的比例,以指导各级医疗机构更好地落实功能定位,推进医联体建设,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
通知明确,省市三级医院是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相结合的区域性医疗中心,要以向多个区域提供专科医疗服务为主,解决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承担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和科研任务,主要侧重开展三级、四级手术。除急诊外,省属三级医院三级、四级手术比例不低于70%,市级三级医院不低于50%,并逐年提高。
通知强调,县级医院(含县级三级医院)是向本县(市、区)和邻近县(市、区)提供以基本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承担一定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县域医疗中心,应侧重开展一级、二级、三级手术,一般不鼓励开展四级手术。省市级二级医院参照县级医院开展相应级别的手术。
通知同时指出,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向社区或乡镇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以开展一级手术为主,按照诊疗科目和条件,可适当开展符合自身科室特点和能力的二级手术。
该省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将《福建省神经外科等6个专业手术分级目录(试行)》作为医疗机构绩效考评依据之一,细化不同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的比例控制要求,督促医疗机构切实落实功能定位,定期评估落实情况,推动建立适应分级诊疗要求的医疗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