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阎红 特约记者邹欣芮从近日在沈阳市召开的2017年辽宁省出生缺陷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工作启动会上获悉,该省将对符合条件的患有遗传代谢病和先天性结构畸形的贫困患儿开展救助。
据介绍,辽宁省围产儿出生缺陷监测结果显示,该省2016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95.7/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辽宁省为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2个项目试点省份,救助项目由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和该省14个地市的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实施。对于出生缺陷和先天性结构畸形的患儿,分别有不同的救助标准和要求。
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将对辽宁省所有符合救助条件的出生缺陷患儿2015年1月1日(含)以后产生的诊疗费用进行救助。救助病种包括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检测出的病种48种和其他遗传代谢病病种30类等,救助标准为3000元~10000元。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将为该省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2016年1月1日(含)之后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救助。救助病种为临床诊断的6类72种疾病,包括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等,将依据患儿医疗费用自付情况,一次性提供3000元~30000元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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