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黎)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藏医药服务,初步建成藏医药强省,中藏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到2030年,中藏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藏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在全国藏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龙头地位更加巩固,实现全面建成藏医药强省的奋斗目标。
《意见》指出,截至2015年年底,青海有公立中藏医医院42所,占全省医院总数的40.6%,全省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1%的乡镇卫生院、84.8%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5.2%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藏药新药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落户该省;藏医放血疗法等4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藏医药医疗、养生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对外交流“七位一体”发展模式不断完善。
为实现规划目标,《意见》提出7项重点举措:完善覆盖城乡的中藏医医疗服务网络,提高中藏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促进中藏西医结合,放宽中藏医药服务准入;建立系统的藏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标准和规范并在全省相关机构推广,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藏医保健操、锅庄等中藏医传统运动,打造全国民族医药与健康养生旅游目的地;实施中藏医药传承工程,全面系统集成历代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特别是青海本土的中藏医药学术遗产;健全中藏医药协同创新体系,加强中藏医药科学研究,建立和完善符合中藏医药特点的科研评价标准和体系;加强中藏药材资源保护利用,建立省级中藏药材原料质量监测技术服务中心和监测站,推进中藏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加快推进全省中藏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中藏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推动中藏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将中藏医药文化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强青海藏医药同国外院校、学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支持藏医药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扩大藏医药对外投资和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