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周锋近日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卫生计生委获悉,该州调整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基金补偿标准。对新农合大病患者取消50万元封顶线设置,降低报销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
黔东南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吴兰告诉记者,该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基金补偿标准调整后,所有参合患者不再有大病保险50万元封顶线设置。普通参合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由原来的个人累计合规自付医疗费用6000元降至5000元;精准扶贫对象和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合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由原来的个人累计合规自付医疗费用6000元降至3000元。精准扶贫对象和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合患者,个人累计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达到3000元以上部分,在原分段补偿基础上提高10%,保底补偿提高到200元。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1万元以内补偿比例为60%,非转诊或非备案补偿比例为40%;10001元~3万元补偿比例为70%,非转诊或非备案补偿比例为50%;30001元以上补偿比例为90%,非转诊或非备案补偿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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