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金伟)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7年版)》,要求流感样病例的监测扩大至所有综合医院和儿童医院的所有内科门诊、内科急诊、发热门诊和(或)儿内科门诊、儿内科急诊。
《方案》指出,1周内,在同一集体单位出现1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所属地县级疾控机构要通过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报告疫情事件的相关信息。1周内,在同一集体单位出现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2例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县级疾控机构应在2个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方案》增加了省级流感参比中心的复评指标:对辖区内网络实验室送检流感毒株的复核鉴定及时率、一致率达到95%以上;省(区、市)内的网络实验室全部能够开展流感病毒分离工作,至少50%的网络实验室需具备鸡胚分离能力;每个监测年度至少完成20%的流感毒株的抗原性分析,至少完成其中30株流感毒株的基因特性和耐药性分析;4个监测年度流感监测工作质量评估得分的平均分为80分以上。
《方案》要求,流感样病例监测哨点医院应加强流感样病例监测信息化建设;做好流感样病例登记、报告、采样、送样等监测工作补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制订院内流感监测工作管理方案,并纳入院内工作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