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沈阳市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城镇居民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不低于25元;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以及推广按病种、按人头等复合式付费方式。
近日,沈阳市政府出台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对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全民医保、卫生信息化等方面作出部署。
启动医院改革试点
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方面,首先是巩固县(市)级公立医院改革成果,强化督导考核与效果评估,2016年底前完成考核评价验收,争创国家综合改革示范县。
今年,沈阳市将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6年底前适时启动1-2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医院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制度、薪酬制度等综合改革。
此外,要确保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市九院)改扩建工程等7个续建项目2016年底前竣工。加快推进市五院肿瘤治疗中心PPP项目建设,推进市口腔医院异地新建工程等5个重点项目建设。
力争2016年内再引进8-10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医养结合、康复养老等重点项目。
同时,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
培训119名全科医生
在分级诊疗建设方面,今年,沈阳市将完成9个医联体建设。出台《沈阳市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对沈阳市生产的中标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并将我省增补品种纳入药品电子监管。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体系建设,基本药物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年内完成119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继续实施医师多点执业政策。
探索按病种复合式付费
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方面,沈阳市将推进201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2016年内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
借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支付办法,对职工门诊统筹支付办法进行调整完善。
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人均筹资水平不低于25元。调整职工大额补充保险政策,减轻职工医保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沈阳市将探索按人头付费,改革支付方式,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以及推广按病种、按人头等复合式付费方式。就是医疗保险的给付方不再按照病人在院的实际花费,而是按照病人的疾病种类、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等条件付费,可以实现医疗资源利用的标准化,缩短住院天数,减少诱导性医疗费用支出。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沈阳市将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取消“两定”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协议管理及行政监督。
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配合完成省内异地即时结算。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基本实现职工医保制度内跨区域转移接续,推进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
在救助方面,取消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
新建36支应急机动队
在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方面,沈阳市将完成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PPP项目审批工作;初步建成三大数据库和两个体系等,实现与省卫生计生委互联互通。
促进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新增部分全部用于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强化疫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有效防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完善应急机制和预案体系,组织新建36支应急机动队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确保科学规范、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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