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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贫困人口13种大病免费治

发布时间: 2020-07-28 06:43: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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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扶贫办、人社厅联合发出《贵州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紧密衔接,对符合该省7类13种大病临床

  本报讯 (记者王济林)近日,贵州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扶贫办、人社厅联合发出《贵州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紧密衔接,对符合该省7类13种大病临床路径的专项救治对象实行免费救治。

  此次列入免费救治的7类13种疾病是: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今后,该省将结合实际逐步扩大集中救治病种。救助对象为“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罹患上述疾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罹患上述疾病的非建档立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实施按病种定额付费,定额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为80%,民政医疗救助20%;终末期肾病实施年度按病种定额付费,定额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为90%,民政医疗救助10%;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根据治疗方式,分别实施按病种定额付费和按病种限额付费,定额或限额费用内,新农合报销比例为80%,民政医疗救助10%(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内)后,直接进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不设起付线,不受目录限制,报销剩余费用。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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