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泽林)海南省海口市政府近日出台政策,鼓励医药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每个开展一致性评价的品种,补贴50万元,最多可奖300万元。
据悉,医药产业是海口市支柱产业。2016年,该市医药产业的工业产值超过155亿元,拉动工业经济增长2.5个百分点。一致性评价涉及海南省45家企业的固体制剂文号1300余个,其中241个文号必须在2018年完成一致性评价工作,占总数的19%,并且97%在海口。目前,241个文号中仅有24%启动了一致性评价工作,有34%的文号选择了放弃,剩余的42%选择观望。
海口市规定,鼓励支持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采取补贴和奖励两种方式。对开展一致性评价的企业进行补贴,每个品种补贴50万元。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进行奖励,奖励方式两种:一种是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一次性奖励。凡是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药品,每个品种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如是国内首家通过的品种,则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另一种是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财政贡献奖励。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从通过的第二年开始连续两年,以该品种当年缴纳的增值税市级留成部分为标准进行奖励,累计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已在欧盟、美国和日本中任意一国家获准上市且被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按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对财政贡献的奖励的方式给予奖励。对于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所关联的原料药为海南本地企业自主生产且有批准文号的,奖励累计总额的上限提高到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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