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周锋近日从贵州省岑巩县卫生计生局获悉,自2016年11月该县出台“以奖代补”看护精神障碍患者政策以来,该县精神障碍患者无一人引发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案(事)件。
岑巩县“以奖代补”政策明确,凡居住在该县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其监护人履行了看护管理责任且患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可获得每年2400元的奖励。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列入县年度财政预算。”据岑巩县卫生计生局局长贺宗平介绍,该县有精神障碍患者530余人,未经鉴定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170余人。对已录入公安部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危险性评估为3级(含3级)以上,具有肇事肇祸记录或肇事肇祸倾向的;未经卫生计生部门组织专家诊断,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具有精神障碍表征,已发生肇事肇祸记录在案的;有肇事肇祸倾向,具有本县户籍的精神障碍患者,其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由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综治部门认定后,可到乡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办)申请领取“以奖代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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