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业务、跨地域一卡通用
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我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9.72亿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9亿人、7.5亿人、1.8亿人、2.2亿人、1.8亿人;五项基金总收入为5.3万亿元,同比增长14.7%,总支出为4.7万亿元,同比增长19.3%。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待遇水平不断提高,经办管理服务和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2017年,社保卡应用范围将进一步拓展,使人社服务网络快速延展到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预计持卡人员规模将突破10亿,2017年底将基本实现跨业务、跨地域的一卡通用。持一张社保卡,就能满足挂号就医、金融支付等多种需求。
社保卡是跨省异地就医
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基本医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建设,需要提升社保卡在异地就医中的支撑能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快社保卡发行进度,优先为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符合转诊规定人员发卡,将社保卡作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各地要保证社保卡的统一规范和全国通用,确保异地就医人员能够持卡直接结算。同时,改造用卡环境,加快省级持卡库建设。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建设,全国各省进展如何?
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关乎百姓切身利益。人社部出台多项规定,要求加快建立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确保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那么,截至2016年底,各地进展怎样?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我们也一起来了解——
1、北京
2016年已启动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开展了外地来京就医人员情况、费用构成以及应对措施的研究。
2017年将按责任书条款开展工作,做好北京配套文件印发、培训等工作。
2、天津
2016年率先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11月下旬津冀通过国家平台联调测试成功,具备上线条件;签订了工作责任书和津冀经办合作协议。
2017年,将加快印发配套文件和落实其他配套工作,实现国家平台的正式接入,适时增加联网省份和机构数量。
3、河北
2016年已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017年逐步实现各统筹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
4、山西
2016年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超过32万人次,总费用金额超过11亿元。
2017年初,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全面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5、内蒙古
2016年已实现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017年将逐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6、辽宁
2016年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和跨省异地联网测试工作。
2017年将全面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丰富与完善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面。
7、吉林
2016年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13.3万人次,结算总费用19.9亿元;实现与新疆、琼、桂、渝、滇、黔等6省直接结算。
2017年争取全省同步首批接入国家异地系统。
8、黑龙江
2016年省内所有统筹区均完成与省级异地就医平台对接,年底前完成与部平台对接。
9、上海
2016年已与嘉兴、杭州、湖州等城市建立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机制,与云南省先行开展异地住院费用直接联网结算试点;已完成医保异地结算系统的开发,结算系统正与部平台联调测试中。
10、江苏
2016年实现省内所有统筹区的互联互通,全年实时刷卡人次超过145万,即时结算医疗费用27.8亿。
2017年将继续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11、浙江
2016年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476.48万人次,结算总费用60.8亿元;12月上旬,完成与部平台系统的对接测试工作。
2017年将结合省内异地就医系统升级改造,全面推进并落实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
12、安徽
2016年省内17个统筹地区75家医院全部联网结算。
2017年将加入全国联网,实现跨省结算。
13、福建
2016年全省联网累计191万人次,总费用约22亿,异地“两定”机构1720个。
2017年计划升级全省联网系统,整合新农合进入全省联网,将建立电子结算中心,负责全省联网费用的结算和支付工作。
14、江西
2016年加快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已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的基础上,提高省内异地就医可及性,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规模。
2017年将继续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多向互通,启动并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落地。
15、山东
2016年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29.3万人,医疗总费用70.1亿元;省级异地就医平台已完成功能改造及与部平台的联调测试,提交正式入网申请。
16、河南
2016年与海南签订跨省联网即时结算合作协议。
2017年将按时间进度,保质保量完成跨省异地就医任务。
17、湖北
2016年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8.4万人次,结算住院医疗总费用22亿元。
2017年将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全面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努力按时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
18、湖南
2016年异地就医联网结算7.1万人次,基金支出8.65亿元。目前预付金制度建立在即,跨省联网稳步推进。
19、广东
2015年通过省平台实现全省医保统筹区联网及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截至2016年底,上线332家医院累计结算超34万人次,结算金额超87亿元;开通与新疆跨省异地直接就医,开展与广西、海南、云南、湖北、湖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跨省异地就医合作。
20、广西
2016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现自治区内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全覆盖,并开通与海南、广州、云南、贵州、重庆、吉林6省市跨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1、海南
2016年已实现全省即时结算、省内无异地;同时已与全国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定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并与川、渝、滇、疆、贵、桂、吉、兵团及广州市实现了即时结算。
2017年将完成与国家结算平台的对接。
22、重庆
2016年跨省异地联网结算4822人次,结算金额7300余万元,新开通与吉林、广西两省区直接结算,目前联网结算省区共8个。
2017年将接入国家异地结算系统,年底前平稳切换至国家系统运行。
23、四川
2016年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省内全覆盖,并与渝、琼等5省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2017年将完成与国家平台全面对接。
24、贵州
2016年,城镇职工、居民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实现全覆盖,并开通与滇、渝、琼、桂、吉五省市跨省就医即时结算。
25、云南
截至2016年底,全省累计异地就医1302万人次,总费用85.47亿元;异地“两定”机构数5432个;与16个省(区、市)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互联互通合作;2016年通过了国家平台的对接测试。
26、西藏
2016年成立了3个驻内地结算中心;与海南、云南签订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合作协议;省级医保结算平台建设已立项。
2017年争取早日建成省级医保结算平台,与部平台实现联网。
27、陕西
2016年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与3个省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017年实现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对接,逐步推开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28、甘肃
2016年已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与海南签订跨省联网即时结算合作协议。
29、青海
2016年按计划稳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各项工作进度,已实现省内异地结算。
2017年将逐步实现与部平台的对接,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业务。
30、宁夏
2016年已实现全区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门诊大病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017年将依托“社保云工程”实现城镇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在全区范围内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结算,并逐步实现全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
31、新疆
2016年疆内异地就业结算实现“五个覆盖”(覆盖各类参保人员、各项医保制度、各类医保业务、各项医保基金、所有两定机构);跨省异地就医实现与陕、琼、川、渝、吉、浙、粤、滇等8个省市联网结算。
2017年将尽快完成省部平台对接,并依托国家平台继续扩大联网结算省份,在更大范围实现异地安置和转诊转院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3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16年与10个省市签订了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合作协议,并与其中7个省市实现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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