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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扩容

发布时间: 2020-07-30 19:21: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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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启动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申报。此次扩容从规划布局、服务能力、内部管理等方面均设有门槛。在规划布局上,通知规定,原则上1000米

本报讯 (记者姚常房)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启动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申报。此次扩容从规划布局、服务能力、内部管理等方面均设有门槛。

在规划布局上,通知规定,原则上1000米范围内无同等级别同种类型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可不受此限制。据了解,北京市目前具有医保定点资格的药店共88家,定点医疗机构2083家。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儿童医院和妇产(科)医院不受执业时限限制外,该通知要求,三级医疗机构须满1年;二级医疗机构须满2年;一级医疗机构须满3年。另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也不受“医疗服务场所使用权或租赁合同的剩余有效期限应在5年以上”的限制。同等条件下,能够提供节假日门诊服务或急诊服务的医疗机构也有优先权。

通知强调,新增的定点零售药店之间原则上要求有350米以上的可行进距离。更为重要的是能够提供24小时购药服务,并设有明显的夜间售药标志及售药窗口。零售药店须配备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至少1名执业药师和2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
 
(文/小编)

标签阅读: 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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