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志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的第18期《国家
医疗器械质量公告》称,在近期组织对血液透析及相关
治疗用浓缩物、中医诊疗电气设备等6个品种的53批(台)
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中,6批(台)医疗器械不合格。该局已要求涉事企业主动召回并公开召回信息;如发现抽检不合格产品对人体造成伤害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
健康的,暂停生产、经营和使用。
公告显示,成都华信高科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台经穴电针治疗仪,控制器的操作部件不符合标准规定;1台经穴电针治疗仪,随机文件不符合标准规定。江西益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单包装不符合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