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昊昊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2016年,新疆与浙江、广东、云南等8省市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直接结算477人次,结算医疗费用923万元;疆内跨地区异地就医结算181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20.5亿元。 该自治区人社厅厅长热合满江·达吾提介绍,2016年,新疆实施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形成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7项社会保险;将17种民族医药纳入基本医保目录,将20种医疗康复项目、12项中医非药物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2016年,我们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达2401.5万人,基金征缴总收入达809.82亿元。2017年,我们计划使5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96万人、762万人、235万人、259万人和251万人,参保总人数达到2503万人。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覆盖全民,大病保险覆盖762万人。”热合满江·达吾提说,新疆还将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方式,积极开展职工门诊费用统筹。在克拉玛依市、昌吉州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制度,基本建成新疆全民参保数据库。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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