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城镇职工
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决定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据悉,这是该市根据长春市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实际,为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切实减轻参保职工个人负担,而采取的政策调整。该政策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该市同时提高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将长春市市直公务员在定点医疗
机构门诊和住院时个人账户支付部分,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李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