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 梦)12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据悉,该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上发布。
2009年,我国首批印发了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等8个病种临床路径,此后陆续发布了一些适合不同病种、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使用的临床路径。《通知》要求,下一步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四结合”: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各地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2009年,我国首批印发了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等8个病种临床路径,此后陆续发布了一些适合不同病种、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使用的临床路径。《通知》要求,下一步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四结合”: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各地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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