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栋明 记者王瑞芳)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生活困难的留守流动儿童等7类困境儿童生活、医疗康复、教育有保障。
《实施意见》指出,要整合现有医疗政策资源,进一步形成困境儿童医疗康复保障合力。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不低于50%给予补贴。对弃婴和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医疗救治,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的管理制度。将困境儿童优先纳入教育资助体系,完善助学金制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两补”政策,对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不断扩大资助面,切实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利。消除制度障碍,为流浪儿童、失足未成年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加大对困境儿童的精神关爱,提供专业社工心理咨询服务。对于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方式妥善安置。
《实施意见》指出,要整合现有医疗政策资源,进一步形成困境儿童医疗康复保障合力。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不低于50%给予补贴。对弃婴和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医疗救治,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的管理制度。将困境儿童优先纳入教育资助体系,完善助学金制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两补”政策,对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不断扩大资助面,切实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利。消除制度障碍,为流浪儿童、失足未成年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加大对困境儿童的精神关爱,提供专业社工心理咨询服务。对于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方式妥善安置。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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